2018年9月23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國發〔2018〕33號),隨后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市監質監〔2018〕190號)。
2018年11月2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新版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通則》和《摩擦材料及非金屬密封制品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二)(摩擦材料產品部分)》、《摩擦材料及非金屬密封制品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三)(非金屬密封制品產品部分)》,決定從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
本版新規對我們摩擦密封材料行業來說,最重要的變化有:
一是從2018年12月1日起,由國家發證改為省級質監部門負責審批發證;
二是在全國范圍內立即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改為企業在申請時提交具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1年內檢驗合格報告。檢驗報告應當為型式試驗報告、委托產品檢驗報告或政府監督檢驗報告當中一類報告,所提交型式試驗報告或委托產品檢驗報告的項目應覆蓋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的項目;
三是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后置現場審查,企業提交申請和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并作出保障質量安全承諾后,經形式審查合格即可取證,發證機關在企業取證一個月內安排對企業的后置現場審查,現場審查要按照新修訂實施細則要求,重點檢查必備設備、原材料進廠把關、出廠檢驗等制度,以及企業承諾事項;
四是對期滿換證企業實行“綠色通道”政策,即期滿換證企業作出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承諾的,免于實地核查;
五是加大不合格企業退出力度,對于提交虛假檢驗報告、后置現場審查不合格的獲證企業,由發證機關直接作出撤銷證書決定,對于作出虛假承諾、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檢驗報告等材料的獲證企業,按照行政許可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是企業生產經營許可目錄中同級審批權限不同產品的(按實施細則劃分),在申請發證、延續、許可范圍變更、名稱變更、補領等情形時,根據企業意愿,可按照“一企一證”原則頒發一張生產許可證書,由企業自主選擇主導產品證書編號作為證書編號;
七是汽車用盤式制動器襯片、汽車用鼓式制動器襯片、汽車及工農業機械用離合器面片(非纏繞型)、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制動蹄組件、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制動襯組件中不得含有石棉,若含有石棉無法取證;
八是實施細則明確規定,標準一經修訂,企業應當自標準實施之日起按新標準組織生產,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后置現場審查應按照新標準要求進行。
這里需要重點提醒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生產企業,新版GB5763-2018《汽車用制動器襯片》強制性國家標準已經國標委批準發布,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的變化是摩擦性能試驗設備由定速式摩擦試驗機改為了拖曳摩擦試驗機(盤式片和大鼓片)和小樣臺架試驗機(小鼓片),希望各企業及早做好準備,按期執行新國標。